年纪大了,更应珍惜婚姻
“中老年的婚姻一旦走上诉讼之路,一般都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双方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般不愿意接受调解……”2月20日上午,杜集区法院民庭法官告诉记者,在当今多元化社会背景下,夫妻长期共同的生活平淡,缺乏激情,走上法庭要求离婚的夫妻,多数是因为“小三”插足。
“第三者”插足:37年婚姻解体 近日,家住杜集区60岁的王女士在两个女儿的陪同下,来到杜集区法院,再次要求结束与丈夫李某37年的婚姻生活。原来,王女士退休后就专心在家帮女儿带孩子,享受着天伦之乐,哪知道李某却趁她无暇顾及自己,在外找了个“小老伴”。去年,王女士知道此事后,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离婚,最后在法官的调解和两个女儿的劝说下,王女士才念在夫妻多年的情份上,撤销了起诉,李某也保证会改过自新。
经历了离婚风波,都以为李某会悔悟“收心”,却不知道他越来越沉迷“爱情”,与“小老伴”在一起愈发明目张胆。无奈至极的王女士只有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拿到离婚协议书的那一瞬间,王女士泪水纵横。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法官告诉记者,这些年来,看着一对对中老年夫妻婚姻解体,心里总会替他们觉着有些痛楚。其实,对于中老年人来说,更需要自觉地对晚年婚姻进行感情维护和法律保护,只有尊重婚姻才能使自己有一个温馨的归宿,享受一个幸福安宁的晚年。
“闪婚又闪离”:老人再婚需慎重 日前,杜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调解了一起老年人再婚又迅速离婚的案件。
2011年7月,64岁的黄某经人介绍与刘某相识,两人在10月登记结婚。但婚后仅两个月,黄某即来法院以结婚草率、感情不和为由,要求与刘某离婚。在庭审中,刘某辩称其是在黄某一再追求下才办理的结婚手续,双方婚后感情很好,只是因为黄某的女儿及家人从中挑拨,制造矛盾,才导致两人最终走进法院的大门。案件的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析理,最终这对再婚老夫妻,协议离婚。法官认为,在这起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双方婚前不怎么了解就结合在一起,因性格不合,致使婚后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夫妻之间的感情得不到很好的培养。另外,双方各自的家庭在此离婚案件中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诉讼双方都是60多岁的老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大家庭,但双方家庭对他们的结合都不认同,缺少家庭成员的支持基础,他们的婚姻也就没有了生命力。
“老年人‘闪婚’又‘闪离’的案例并不是单一的,我们经手的有两三起类似案例”。杜集区民庭法官介绍道,目前老年人“闪婚”又“闪离”的案件应引起社会的思考。愿意“闪婚”,说明老人之间脾性相投; 婚后“闪离”,一方面是双方的家庭因素,另一方面也是老年人渴望家庭幸福的愿望太强烈,当真正在一起时,才发现有许多性情和行为习惯不能相容。其实老年人的生活很简单,就是希望能有一个美满幸福的 晚年生活,但是想再婚的老年人要先考虑很多,因为再次的结合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关系到两方的大家庭,所以一定要慎重。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陈思远 王素琴
“第三者”插足:37年婚姻解体 近日,家住杜集区60岁的王女士在两个女儿的陪同下,来到杜集区法院,再次要求结束与丈夫李某37年的婚姻生活。原来,王女士退休后就专心在家帮女儿带孩子,享受着天伦之乐,哪知道李某却趁她无暇顾及自己,在外找了个“小老伴”。去年,王女士知道此事后,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离婚,最后在法官的调解和两个女儿的劝说下,王女士才念在夫妻多年的情份上,撤销了起诉,李某也保证会改过自新。
经历了离婚风波,都以为李某会悔悟“收心”,却不知道他越来越沉迷“爱情”,与“小老伴”在一起愈发明目张胆。无奈至极的王女士只有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拿到离婚协议书的那一瞬间,王女士泪水纵横。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法官告诉记者,这些年来,看着一对对中老年夫妻婚姻解体,心里总会替他们觉着有些痛楚。其实,对于中老年人来说,更需要自觉地对晚年婚姻进行感情维护和法律保护,只有尊重婚姻才能使自己有一个温馨的归宿,享受一个幸福安宁的晚年。
“闪婚又闪离”:老人再婚需慎重 日前,杜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调解了一起老年人再婚又迅速离婚的案件。
2011年7月,64岁的黄某经人介绍与刘某相识,两人在10月登记结婚。但婚后仅两个月,黄某即来法院以结婚草率、感情不和为由,要求与刘某离婚。在庭审中,刘某辩称其是在黄某一再追求下才办理的结婚手续,双方婚后感情很好,只是因为黄某的女儿及家人从中挑拨,制造矛盾,才导致两人最终走进法院的大门。案件的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析理,最终这对再婚老夫妻,协议离婚。法官认为,在这起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双方婚前不怎么了解就结合在一起,因性格不合,致使婚后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夫妻之间的感情得不到很好的培养。另外,双方各自的家庭在此离婚案件中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诉讼双方都是60多岁的老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大家庭,但双方家庭对他们的结合都不认同,缺少家庭成员的支持基础,他们的婚姻也就没有了生命力。
“老年人‘闪婚’又‘闪离’的案例并不是单一的,我们经手的有两三起类似案例”。杜集区民庭法官介绍道,目前老年人“闪婚”又“闪离”的案件应引起社会的思考。愿意“闪婚”,说明老人之间脾性相投; 婚后“闪离”,一方面是双方的家庭因素,另一方面也是老年人渴望家庭幸福的愿望太强烈,当真正在一起时,才发现有许多性情和行为习惯不能相容。其实老年人的生活很简单,就是希望能有一个美满幸福的 晚年生活,但是想再婚的老年人要先考虑很多,因为再次的结合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关系到两方的大家庭,所以一定要慎重。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陈思远 王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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